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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台安置房

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区块城中村改造



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区




地块控制指标:容积率≤2.5;建筑密度≤35%;绿地率≥30%;建筑高度≤80米。筑控制及城市设计要求:建筑规模:总地上建筑面积≤163032平方米
(上述面积已包括幼儿园及配套设施用房等),其中幼儿园及其附属用房建筑面积≥6500平方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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